新疆阿克苏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活动方案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有效实施,督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职责,促进教育公平、提升育人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艾热提·吾斯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尔肯·依斯热依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
成员:吐尔洪·依布拉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工委主任)
古丽皮亚·吐尔逊(阿克苏市党组副书记、局长)
薛虎(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卡森江·如孜(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工委干部)
巨东海(阿克苏市人大代表)
阿娜古丽·阿吾力(阿克苏市人大代表)
陈娟(阿克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办主任)
二、执法检查内容
1.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
检查内容:城区学校生源集中、办学条件相对较好,乡镇及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在师资、硬件、管理上仍显薄弱,校际差距尚未根本缩小,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力度不足。对应法律条款:《义务教育法》第六条、第二十二条。
2.教师队伍结构性缺员问题。
检查内容: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科学、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任教师配备不足,乡村学校尤为明显,影响国家课程开齐开足开好,与法律规定存在差距。对应法律条款:《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3.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重建设轻实效的问题。
检查内容:智慧教室、多媒体设备、远程教育资源基本配齐,但部分教师应用能力不足、教学融合不深,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向乡村辐射、带动薄弱校提升的作用不明显。对应法律条款:《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
4.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问题。
检查内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心理健康教育不够深入,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对应法律条款:《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5.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效益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检查内容:义务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专项经费虽能按时拨付,但部分学校重拨付、轻管理、重项目、轻效益,教师培训经费占比、使用规范性仍需提升。对应法律条款:《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九条。
6.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扎实,依法治校意识不强的问题。
检查内容:《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覆盖面、深度不足,部分干部、校长、教师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能力有待提升。对应法律条款:《义务教育法》第四条、第五条。
7.群众教育领域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及时的问题。
检查内容:就近入学、转学插班、招生入学、学生资助、家校沟通等方面仍有群众诉求,对信访投诉、民生热点问题办理质效、跟踪反馈机制仍需完善。对应法律条款:《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
三、调研及执法检查方式
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日程及线路安排
5月11日(星期一)上午
10:00阿克苏市综合办公区6号楼二楼会议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0:40从阿克苏市综合办公区出发前往阿克苏市第十七中学
(路程约3公里,行驶约10分钟、检查30分钟)
11:20前往阿克苏市第六小学
(路程约7公里,行驶约15分钟、检查30分钟)
12:05前往阿克苏市天杭实验学校(中学部)
(路程约4公里,行驶约10分钟、检查30分钟)
12:45前往阿克苏市依尔玛小学
(路程约5公里,行驶约10分钟、检查30分钟)
下午
16:00从阿克苏市综合办公区出发前往依干其镇中心小学
(路程约8公里,行驶约20分钟、检查30分钟)
16:50前往阿克苏市阿依库勒镇中学
(路程约30公里,行驶约50分钟、检查30分钟)
18:10返回
19:00召开座谈会。(会议地点综合办公区5号楼1楼3号会议室、参会单位:市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残联,以上单位一名分管领导参会并做好发言准备)
六、其他事项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执法检查组织、协调、联络、制定活动方案等工作。联系人:卡森江(13899260636)。
(二)请市人民政府紧扣执法检查主要内容,撰写阿克苏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书面汇报材料提供执法检查组。
(三)请市教育局落实好点位、路线,安排人员做好点位情况介绍,准备点位简介并上报市人大社会工委,同时确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参加座谈会(参会人员做好发言准备)。
(四)市机事务关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执法检查车辆和午餐等保障工作。
(五)执法检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和地区十项规定、地区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厉行节约,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
供稿:新疆阿克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