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春风沐药企,共绘生态新画卷
——吉林通化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凯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精神,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4月24日,吉林省通化铁路运输法院联合通化市自然资源局、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通化市水利局组成普法宣讲团,一同走进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开展“送法入企”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讲团与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的管理层及职工代表召开了专题座谈会。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最新规定与典型案例,重点解读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的自行监测、环保审批、污染防治、信息披露等核心权利与义务,明确了法律红线与绿色通道。结合行业特点,深入剖析了制药企业在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处理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风险点和需要注意的规范细节,明确告知违反规定将承担的法律责任。针对企业提出的排污许可、取用水规范、厂区周边土壤维护等问题,法官将“法言法语”转化为职工们听得懂的“家常话”,进行了“一对一”的答疑解惑,现场累计解答各类环保法律咨询40余人次,帮助企业厘清了法典框架下的环保责任清单,让纸面上的法律变成了能落实的行动指南。
为了让法律条文更接地气,宣传手册上将生态环境法典中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条款提炼成通俗易懂的“一图读懂”、“要点问答”等形式,内容涵盖了污染物排放标准、废物处置要求、环境应急管理预案等关键环节。宣讲团在企业厂区、职工食堂等人流密集处进行集中宣传,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手册120余份、普法传单100余张,印有环保标语的手拎袋50余个,让生态保护的种子在每一位职工心中生根发芽,有力引导企业自觉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此次多部门联合普法活动,不仅将生态环境法典的精神精准传递到了生产一线,更有效提升了企业依法经营、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下一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关注辖区企业需求,不断丰富普法形式与内容,助力企业走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供稿:吉林省通化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