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穆童)4月20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第十六初级中学升旗仪式上,一场不走形式、不喊口号的法治宣讲正式开讲。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法治副校长侯雪晓围绕“法护青春,止纷止暴——做校园和谐的守护者”这一主题,用案例说话、用真情沟通,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有态度、有力度、有温度的青春法治课。
宣讲从同学们最熟悉的校园日常切入,不讲空泛条文,而是逐一剖析肢体欺凌、言语侮辱、网络造谣等行为可能触犯的法律条款及相应后果。侯雪晓法官明确告诉同学们:小摩擦可以化解,但欺凌绝不是玩笑——很多看似平常的欺凌行为,早已跨过法律红线。
针对“未成年人犯错不用担责”这一常见误区,她结合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案说法:校园欺凌已正式入法,年龄不再是违法“挡箭牌”。新法对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作出重大调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同样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即使因年龄原因不予拘留,训诫、心理辅导、专门学校矫治教育等措施一个不少——法律底线不容触碰!
侯雪晓法官现场分享三个自护“锦囊”:跑向安全区、大胆说出来、牢记110和12355。“被欺负不可怕,沉默才会让伤害升级。遇到欺凌,不仅要大胆说出来,还要留存伤情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面向全体教师,她也给出务实指引:做矛盾的“发现者”,紧盯校园隐蔽区域巡查;规范处置流程、完整留存证据;家校沟通理性平和,复杂事件及时联动学校、社区与派出所,多方合力守护学生安全。她还特别点出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另一项规定——学校对严重欺凌事件不按规定报告或处置的,将被责令改正,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处分。法律护航,不只靠惩戒,更要靠每一位老师的用心守护。
“不做欺凌者,不做沉默者,不做旁观者。”宣讲结尾的铿锵寄语,赢得全场师生热烈掌声。有同学当场感慨:“原来起外号也可能违法,这堂课真的听进去了。”整场宣讲语言接地气、内容贴生活、警示入人心。没有枯燥说教,只有真诚守护,让法治观念在庄严的升旗仪式中深深扎根。
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继续以法治副校长为纽带,把更鲜活、更实用的普法送到校园,以司法力量守护青春成长,共筑平安和谐校园!
供稿: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