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晨)近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收到被告人亲属的书面申请:因被告人身体原因,无法站立和行走,故无法到庭参加本次诉讼活动。为切实保障特殊群体诉讼权利,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启动巡回审判机制,将法庭“搬”到被告人家中,完成一场有温度、守规矩的异地上门庭审,用实际行动践行基层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核实被告人病情与居住情况,查阅医院诊断证明,确认被告人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往返法院。刑事审判庭经集体研判、履行内部报告程序,决定采取上门开庭方式审理本案。为确保庭审合法规范,承办法官提前与公诉机关、辩护人充分沟通,明确庭审流程、权利告知、证据出示等关键环节,备齐国徽、法槌、庭审录音录像设备等物资,联系医院医生,做好全方位庭前准备,既不因场地特殊简化程序,也不因路途遥远拖延审理。
庭审当天,审判团队、公诉人、辩护人驱车前往异地被告人住所。在被告人家中,干警因地制宜布置临时法庭:墙面悬挂国徽、桌面摆放审判席、公诉席、辩护席标牌,简易的场景不失司法庄严。庭审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法官依法核实被告人身份,细致告知其享有的申请回避、举证质证、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有序开展法庭调查、证据展示、法庭辩论等环节。考虑到被告人身体耐受度,合理控制时长,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公正。被告人在庭审中清晰表达意见,其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家属对法院主动上门、温情办案的举措连连致谢。
长期以来,长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立足基层审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严格依法办案、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聚焦重病、残疾、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灵活采取上门开庭、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破解“出庭难”“诉累重”等实际问题。此次异地上门开庭,是我院将司法刚性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生动实践,既守住了刑事审判的程序底线,又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善意。
下一步,长白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为民举措,紧盯群众急难愁盼,不断优化便民审判机制,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以更务实、更暖心的司法服务,守护社会平安、捍卫法律尊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