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健 高亮亮)当公司账户被冻结、法人被“限高”、厂房因市场萧条而空置流拍,一起看似陷入“执行不能”死局的案件,是否还有翻盘的希望?
近日,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工程合同纠纷案中,通过精准运用“府院联动”与“到期债权追索”,成功打破执行僵局。法院不仅为申请执行人兑现部分权益,更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濒危企业留足生存空间,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一、僵局:当“失信被执行人”遇上“闲置厂房”
申请执行人陕西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因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某实业公司支付工程款2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核实,发现被执行人陷入多重困境:
账户为零: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空空如也,无流动资金可供执行;
法人限高: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经营举步维艰;
厂房查封:名下虽有厂房,但因市场环境遇冷,长期闲置无法出租,也无人竞拍,资产变现遥遥无期。
按照法律规定,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或将依法进入“终本程序”。这不仅意味着申请人的权益暂时无法兑现,更意味着这家实业公司将彻底被贴上“失信”标签,最终面临注销倒闭的结局。
二、破局:案外人一句话,法院盯上一笔“政府债”
转机,往往出现在最细微的线索中。
就在案件陷入胶着时,一名案外人向法院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某政府好像还欠着实业公司一笔20万的保证金。”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执行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极有可能是打破僵局的突破口。“到期债权”——这四个字成为了案件翻盘的关键。
执行法官迅速反应,立即对该线索进行核实。经查证,该笔款项确为某政府部门欠付实业公司的到期保证金,虽然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但对于破解僵局具有“四两拨千斤”的战略意义。
三、攻坚:雷霆出击,冻结“第三方钱袋子”
为防止该笔款项被擅自清偿或转移,执行法官当即立断,启动“到期债权执行程序”,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一方面,法院向该政府部门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明确告知:根据法律规定,其作为次债务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直接支付该笔款项的义务,不得向被执行人实业公司擅自清偿;
另一方面,法院迅速对该笔债权采取了“冻结”措施,从源头上锁定了这笔金钱。
四、联动:“府院联动”,打通支付最后一公里”
到期债权虽已依法冻结,但款项如何从政府账户顺利划入法院账户,需经过严格的行政审批流程。
在此关键时刻,“府院联动”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
该政府部门在收到法院法律文书后,展现出极高的法治素养与责任担当,未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迅速启动内部审批流程,主动配合法院完成财务对接,积极履行法定协助义务。
在“府院”双方的密切协作下,这笔20万元的保证金足额、安全地打入了法院执行款专户。
这20万,虽然不足以覆盖全部200余万的债务,但却如同一针强心剂,彻底盘活了全局。它不仅为申请人实现了部分权益,更重要的是,它向被执行人传递了一个信号:债务是躲不掉的,但出路是可以谈的。
五、生机:善意执行“留一线”,促成和解助“造血”
20万执行款被控制后,执行法官并未采取“一扣了之”、“划款走人”的简单处置方式,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谋划更具长远意义的解决方案——既要维护申请人权益,也要给被执行人留一线生机。
法官深知,如果此时将20万元划扣后继续拍卖闲置厂房,被执行人将彻底丧失经营根基,申请人剩余债权也将无从实现;反之,若给企业留足“造血”时间,通过分期履行方式或许能实现全额债权。于是,法院主动搭建协商平台,将双方当事人请到谈判桌前:
对申请人:法院阐明,20万是“定心丸”,但对方尚有厂房和未来经营预期,与其“杀鸡取卵”,不如“放水养鱼”,给予宽限期才能拿回全款。
对被执行人:法院严正告知,20万债权的控制只是开始,若不积极履行,后续将继续推进厂房拍卖。但若能拿出诚意,利用这笔政府债到账的契机,盘活经营,分期履行,法院可以协调解除部分强制措施,为企业“造血”留出时间。
在法院的积极引导与善意执行理念感召下,实业公司看到了绝处逢生的希望。他们承诺将积极筹措资金,利用剩余的经营空间努力“自救”。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分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六、启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三个维度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不仅有效化解了涉企矛盾纠纷,更为执行工作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实践样本,彰显了三个核心维度的价值导向:
1.执行攻坚的“敏锐度”:执行工作不能仅盯着“被执行人”的既有财产,更要善于发现“案外人”手中的到期债权。法官对一条线索的敏锐捕捉,往往能打开一片新天地。
2.府院联动的“协同化”:政府部门主动履行法定协助义务,与法院形成执行合力,既体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也“躺在账上”的财政资金变成了盘活市场主体的“活水”,为跨部门协同解决执行难题提供了示范。
3.善意执行的“含金量”:法院在控制财产后,没有选择机械执法,而是通过“留一线生机”的执行智慧,促使双方和解。既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保住了市场主体的生存空间,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为稳就业、保市场主体提供了司法保障。
从“僵局”到“破局”,从“限高”到“重生”。这起案件深刻诠释: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更是运用法治思维,为陷入困境的企业“逆风翻盘”提供的那块最坚实的跳板。
供稿: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