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江源林区法院“调解+确认”双轨并行
跑出民间借贷纠纷化解“加速度”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凯歌)“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在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申请人盖某拿着刚刚生效的民事裁定书,对法院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连连称赞。这是该院深化多元解纷机制,运用“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缩影。通过这一模式,法院不仅为当事人省去了繁琐的诉讼程序,更为调解协议穿上了法律“防护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时间回溯至2023年,被告麻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盖某借款十万余元,并承诺按期偿还。然而,借款到期后,麻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盖某多次催讨无果,双方矛盾日益激化,信任基础濒临崩塌。
面对僵局,为避免诉讼耗时耗力,双方在相关调解组织的介入下,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但盖某心中仍有顾虑:“如果对方签了协议又不认账怎么办?”为彻底消除当事人后顾之忧,双方共同向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请求赋予调解协议法律强制力。
受理申请后,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即启动司法确认快速通道。承办法官秉持审慎原则,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全方位“体检”。法官重点围绕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双方意思表示是否自愿、条款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核心要素进行严格审查。
经审查,法院认为,盖某与麻某达成的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司法确认的法定条件,法院随即依法作出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依据裁定,被告麻某须在一周内还清全部借款,若麻某逾期不履行,盖某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经诉讼程序。
本案的圆满解决,是“枫桥经验”在林区法院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通过“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法院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相较于传统诉讼程序,该模式具有高效、便捷、零成本等优势,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更赋予了非诉调解成果以法律强制力,有效破解了“调解协议履行难”的痛点。
供稿: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