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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天柱县检察院:庭审观摩“活教材”反诈普法“零距离”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吴燕凤)3月19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吕某涉嫌诈骗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天柱县第二中学160余名师生到庭旁听,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的同时还开展了反诈宣传教育和利用休庭时间进行反诈知识竞赛,把庭审变成一堂生动有趣的沉浸式法治公开课。
    庭审中,公诉机关按照庭审程序依法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程序,当庭指控被告人吕某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资金,仍身着白色衬衣、黑色西裤、黑色皮鞋,佩戴证券公司工作牌,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在四川省三台县、贵州省天柱县骗取被害人现金共计26万元,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公开透明,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现场教学,给被告人和旁听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反诈宣传教育课,并针对旁听师生提出“六不六要”反诈准则,在场旁听师生直观地感受了电诈犯罪的社会危害与法律后果。在休庭时间,还设置了反诈知识竞赛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积极作答,在抢答中巩固反诈知识,在互动中明晰行为边界,引导大家认清陷阱、守住底线、远离犯罪。
    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这堂“看得见、听得懂、记得牢”的法治课,比以往传统宣讲更具有冲击力与教育意义,直观感受司法权威与法律温度,真切体会“一念之差、一墙之隔”的人生代价,既提升了反诈识别与防范能力,也增强了尊法学法用法的意识。
    此次“公开庭审+现场观摩+互动趣味普法”模式,将办案质效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让法律威严直抵人心,让反诈意识扎根校园,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普法效果。
 
    供稿: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