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学法护权益,诚信伴我行
——吉林省通化县法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进社区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博伦)为提升社区居民消费维权意识,破解日常消费纠纷难题,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辖区社区,开展“学法护权益,诚信伴我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温暖与维权知识送到居民家门口。
活动现场,民事庭干警翁健玮结合社区居民消费特点,以“案例讲解+法条解读”形式,用通俗语言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核心条款,聚焦食品安全、保健品及医疗器械骗局、预付卡消费纠纷、家装服务陷阱、网络消费等高频纠纷,选取典型案例剖析,让居民直观了解消费陷阱与风险。同时法官梳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常用维权法律,详解协商、投诉、诉讼等高效维权途径,强调维权证据留存的重要性,引导居民理性维权。
普法结束后,法律咨询台现场接待居民,细致解答居民法律疑问,为其提供专业维权指引,手把手告知维权流程和注意事项,切实帮居民打通法律维权“堵点”。居民纷纷表示,活动内容实用、贴近生活,有效解决了消费困惑。
此次活动不仅普及了维权知识、提升了居民维权能力,也强化了经营者诚信理念,拉近了法院与群众距离。下一步,通化县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延伸司法服务,为居民消费安全保驾护航,助力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
供稿: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