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子琦)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切实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3月13日,吉林省长白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长白县文化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着重针对老年人消费欺诈、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问题,以法律视角专业解读消费陷阱、法律盲点,结合典型的案例解读了如何防范消费风险和有效维权,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此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物品等形式,共组织11名干警参加,发放宣传单、宣传物品200余份,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咨询20人次。增强了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普及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更引导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促进共筑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
长白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妥善审理消费者纠纷类案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后将站稳人民立场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质效,为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净化市场秩序、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