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被法院化解了,节前古稀老人给法官送来了锦旗
——河南新郑法院温情化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利 路平)亲情是家庭和睦的根基,可当房产利益与继承关系交织,原本亲密的家人也可能对簿公堂。近日,河南新郑法院妥善审结一起因“借名买房”引发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该院案件承办法官观音寺法庭副庭长路平秉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的理念,查清案件事实、耐心调解沟通,最终让反目的亲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源于一场特殊的“借名买房”行为。1953年出生的新郑市龙湖镇秦某与妻子赵某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儿子离婚后身边带有一子。为生活便利,在秦某60岁时与家人商议后,决定借用儿子的名义购买住房。房屋购置后,一直由秦某和老伴儿实际居住、使用,秦某和老伴儿赵某支付了购房首付款,虽然以儿子名义从银行走的贷款手续,但是房贷一直由秦某两夫妇偿还。相关购房出资、日常水电、物业开销均由老人承担,房产证取得后也一直由两个老人持有。后来儿子再婚又与二婚妻子生育一子,但是并未与老人一起居住。
天有不测风云,当初本是出于亲情的便利之举,却在儿子与老人妻子相继离世后,彻底打破了家庭的平静。因房屋产权登记、遗产继承、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等多重法律关系叠加,老人与儿媳、小孙子就房屋归属、利益分配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多次协商无果后,矛盾不断激化,最终闹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路平深知,家事纠纷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一纸判决或许能分清法律责任,却难以修复破损的亲情。唯有查清事实真相、厘清法律关系,再辅以耐心调解,才能真正化解心结、解决问题。庭审与调查过程中,法官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对《购房合同》、银行转账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居住证明等全部证据进行细致梳理、层层辨析,不放过任何细节。
经过严谨核查,法院最终认定,案涉房屋虽登记在老人儿子名下,但实际出资人与真实权利人均为老人秦某和其妻子赵某,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收益权也始终归属于老人,“借名买房”的事实清晰明确。妻子赵某和儿子相继离世后,女儿和大孙子均出具声明愿意无偿将自己名下所属的房子份额赠与老人秦某,秦某占房屋产权全部的十二分之十一,儿媳和小孙子份额为各二十四分之一。综合涉案房屋的现今价值以及还贷情况,法院认定扣除剩余贷款后,发生继承时涉案房屋净值为20万元,儿媳和小孙子各占房屋现金价值8000余元。在查清案件事实、明确法律权属的基础上,考虑涉案房屋一直由老人秦某居住,且秦某占有大部分房屋份额,在进行分割时涉案房屋归原告秦某所有,秦某应向儿媳和小孙子共计支付涉案房屋1.6万余元的现金价值。
在判决生效,积极做好当事人判后答疑过程中,路平聚焦家事纠纷的特殊性,为促使双方矛盾化解,并未一判了之,他又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路平立足亲情纽带,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细致讲解借名买房的法律认定、继承关系的法律规定,同时换位思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难处。法官坦言,老人年事已高,房产是其安身立命的根本;儿媳与小孙子作为亲属,也应尊重客观事实与老人的权益,血脉亲情远比财产利益珍贵。在路平的耐心劝导与法理感召下,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重拾亲情考量。在马年春节前夕,儿媳和小孙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积极协助老人秦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老人也秉持善意,按照约定将属于儿媳、孙子继承部分的房屋款项足额支付。至此,一场纠缠许久的房产纠纷彻底平息,曾经隔阂的家人重归于好。
为感谢法官公正司法、暖心调解,春节放假前一天,老人秦某专程来到法院,将一面印有“敬业奉献守初心廉洁高效护民权”的锦旗送到路平手中。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可与信任,更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
今年来,新郑法院始终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聚焦家事纠纷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兼顾法理尺度与司法温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将继续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以温情司法守护家庭和睦,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