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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法院执结一起隐匿财产案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躲避执行财产转移女友名下
    河南新郑法院执结一起隐匿财产案件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利 林林)“本以为把工资、车辆都转到别人名下,法院就没办法了,没想到还是被查出来了,我愿意清偿债务,现在还能补救嘛?!”近日,为了躲避法院执行,河南新郑市李某将工资、车辆转移到女友名下,造成无可供财产执行的假象,新郑法院执行干警凭借缜密侦查与精准突破,成功执结被执行人李某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李某当日清偿3万余元欠款,有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10月,新郑市龙湖镇李某与申请人赵某因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向赵某偿还欠款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赵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李某,李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推诿拖延,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该院承办案件的执行局副局长林林为打破执行困局,通过执警联动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通过多方摸排、走访调查,获取李某的行踪线索,迅速出击,依法对李某采取拘传措施,将其带回法院接受调查,而李某态度强硬,一口咬定自身经济困难,无任何偿还欠款的能力,企图以此逃避执行责任。
 
    鉴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新郑法院依法宣布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眼见拘留在即,李某才松口表示愿意筹措5000元欠款,余款按月分期每月还款500元。但该还款计划与申请人赵某的诉求差距较大,赵某这时向执行干警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怀疑李某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
 
    该院执行局为核实线索真伪,依法对李某手机侦查,果然发现了重大疑点,李某的支付宝收支及消费均通过一名案外人的账户进行,并非使用其本人账户。执行干警在李某手机的存档备份文件中还发现了一份情况说明,李某因涉及债务纠纷,要求其工作单位将工资打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也就是其女朋友荆某的支付宝账户,以此规避执行。此外,执行干警还在李某手机的“交管12123”APP中发现,其名下原有一辆汽车,现已登记在其女朋友荆某名下,但日常仍由李某本人实际使用。
 
    为确保调查结果准确无误,该院执行干警立即对上述财产线索展开核实。通过到其工作单位、查询案外人银行账户及支付宝流水、核实车辆登记及使用情况等一系列工作,最终确认李某存在故意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荆某也涉嫌协助其逃避执行。
 
    掌握确凿证据后,执行干警再次对李某进行释法明理,详细告知其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明确告知其女朋友荆某,协助他人逃避执行同样违反法律规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面对铁证和法律的威严,李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悔不当初,当场表示愿意全额偿还欠款。随后,李某紧急联系亲友筹措资金,当日便将3万余元欠款全额交付给申请人赵某,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供稿: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