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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温情化解八旬老人赡养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司法温情解积怨,孝老敬亲暖夕阳
    ——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温情化解八旬老人赡养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昱伶 彭博)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妥善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跳出“就案办案”的固有思路,以情理法交融的调解艺术破解家庭“法结”、消融情感“心结”,不仅依法判令三名子女每月向年逾八旬的父母支付赡养费,更化解了家庭成员间积压多年的矛盾隔阂,让瘫痪在床的老人得以安享晚年,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法治护航的力度。
 
    年过八旬的王某与老伴迟某共育有一子两女,本应安享天伦之乐的两位老人,却因身体状况与家庭矛盾陷入困境。王某长期瘫痪在床,生活起居完全无法自理;老伴迟某同样年事已高,身体机能衰退,早已无力独自承担照料重任。老两口的退休工资仅能勉强维持基本生活,面对高昂的医药费用与专业护理开支,经济上早已捉襟见肘、难以支撑。更令人揪心的是,早年因家庭琐事引发的矛盾未能及时化解,导致老人与三名子女之间积怨颇深,关于赡养责任的分担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在多次协商无果、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下,两位老人无奈将三名子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支付自2024年5月以来的护理费,以解燃眉之急。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敏锐察觉到这起纠纷的核心并非单纯的经济诉求,而是隐藏在赡养问题背后的亲情裂痕。“赡养案件从来都不只是金钱给付的纠纷,更关乎亲情的修复与家庭的和睦。”承办法官在案件分析时明确表示。为精准找准矛盾症结,法官放弃了“一判了之”的快捷方式,主动化身倾听者、疏导者与沟通桥梁,逐一与三名子女开展面对面座谈。法官放下卷宗、耐心倾听,细致梳理他们心中的诉求与多年积压的委屈。部分子女误认为父母存有存款,不应额外索要赡养费;另有子女因觉得父母过往存在偏心,对赡养义务分担心存抵触,怨气难平。
 
    针对这一复杂情况,承办法官量身定制了“分而治之、多面疏导”的调解方案。一方面,向三名子女开展精准普法,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条款,清晰阐释: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无论父母经济状况如何、自身生活是否拮据,亦或是过往存在家庭矛盾,都不能成为免除赡养责任的借口。从法律规定到道德准则,从家庭伦理到社会风尚,法官层层递进、循循善诱,引导子女们正视自身责任。另一方面,法官也与两位老人坦诚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同时引导老人体谅子女在工作生活中的不易,鼓励双方以包容理解的心态打开心结,通过有效沟通重建亲情信任。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法理的威严与亲情的温度逐渐融化了彼此心中的坚冰。三名子女在法官的阐释与疏导中,逐渐认识到自身在赡养责任上的缺位,心中积压多年的怨气渐渐消融;两位老人也放下芥蒂,表示愿意与子女坦诚相待,重拾家庭温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名子女每人每月向王某、迟某支付赡养费1000元。三名子女承诺将按时足额支付赡养费,更主动提出今后会多抽出时间陪伴父母,用实际行动弥补过往的情感亏欠,让两位老人感受到久违的亲情温暖。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传承数千年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定义务。”承办法官介绍,赡养义务既包括经济上的供养,也涵盖生活上的照料与精神上的慰藉。子女可根据父母实际需求、自身抚养能力及社会物价水平,通过支付赡养费、共同生活照料、给付实物等多种方式履行赡养责任,核心是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这起赡养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为两位八旬老人的晚年生活撑起了坚实的法治“保护伞”,更以一场情理交融的司法实践,让孝老敬亲的传统美德在新时代焕发生机。今后,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化解家庭矛盾、消融情感隔阂,让司法的温情穿透法理的严谨,浸润每一位群众的心田,为构建和谐家庭、培育文明乡风、建设法治社会筑牢坚实根基。
 
    供稿: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