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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二道江区法院高效执结年底涉劳务报酬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让劳动者“劳有所得”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高效执结年底涉劳务报酬案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毓辰)年终岁末,涉民生案件的妥善执行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成功办结一起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务报酬纠纷案件。在我院执行局法官的高效推动下,申请执行人才某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36000元劳务报酬,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该案源于2022年至2024年间,才某为通化某能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会服务,双方形成事实劳务关系。后因报酬支付问题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明确,才某虽为公司股东,但其为该公司提供劳务,仍依法享有获取相应报酬的权利。结合劳务内容、企业经营情况及本地同类劳务市场行情,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支付才某劳务费36000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2025年12月22日,才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迅速行动,综合运用执行措施,于立案当日即将全部案款强制执行到位,并于次日(12月23日)将款项足额发放给才某,实现从立案到发款的快速闭环,有力保障了劳动者在年底前拿到“辛苦钱”。
 
    本案的顺利执结,是二道江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着力破解“急难愁盼”的生动缩影。法院在案件办理中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既依法保护劳动者获取报酬的合法权益,也通过释法明理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对构建健康、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聚焦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不断提升执行效率与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区域和谐稳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供稿: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