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春爱)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贵州省天柱县政法部门主动作为,组织女干警成立“金凤姐姐”志愿服务队,化身校园“护苗人”,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心理疏导、学情调研等活动,建立诉求响应、线索处置和效果评估机制,切实为学生办实事、解难题,取得显著成效。
一、聚焦职能,组建专业“护苗”队伍
2025年3月以来,天柱县公检法司等部门择优选派103名政法女干警组建“金凤姐姐”志愿服务队,实现对全县62所重点学校、薄弱学校的法治护航全覆盖,在县检察院挂牌“金凤姐姐”工作室。一是创新身份标识。以亲切、温暖的“姐姐”形象亮相,统一标识、统一承诺,打破传统普法说教模式,与学生建立平等、信任的互动关系。二是明确“护苗”职责。明确“金凤姐姐”不仅是法治宣传员,更是学生的心理疏导员、权益守护员和成长护航员,职责涵盖法治宣讲、心理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全方位关怀。
二、多措并举,打造立体“护苗”矩阵
为将“护苗”行动落到实处,“金凤姐姐”团队构建了多维立体的服务网络,确保学生求助有门、帮扶及时。一是筑牢校园前沿哨所。在全县62所中小学设立“金凤姐姐”亮相台、联系信箱,公示联系电话和职责,让学生“认得清、找得到”。同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县未保中心”等活动,围绕防范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毒品侵害等主题,创新采用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法治互动游戏、动画视频、漫画手册等生动形式,上好法治“必修课”。二是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对于收到的求助和举报,“金凤姐姐”团队建立台账,分类建立矫正管控措施。简单问题即时回复,复杂问题启动“司法+学校+家庭”联动机制,必要时引入专业力量介入,形成闭环管理,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三、精准施策,彰显实效“护苗”成果
“金凤姐姐”团队开展工作以来,已从单一的普法宣传,发展为集法治教育、心理支持、危机干预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一是法治意识显著增强。累计开展法治讲座98场次,县检察院、县法院举办开放日活动共5场次,师生受众累计超4.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2万余份,制作普法短视频37部,播放量超5万次,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校园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二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通过信箱和电话热线渠道,及时发现并介入调解校园矛盾纠纷16起,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30余次,妥善干预处理校园欺凌、早恋纠纷、家庭暴力等问题,切实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帮助学生树立自信、改善学业表现和提升家长监护能力等,实现了“小事不出校,矛盾早化解”。三是心理疏导成效显现。融合县妇联组建的“爱心妈妈”开展上门走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成功受理并疏导学生心理困惑、学业压力、人际交往等问题27起,有效预防了多起可能因心理问题导致的极端事件,成为学生的“心灵树洞”和“情绪稳压器”。四是防护网络更加牢固。通过“金凤姐姐”这一枢纽,县政法部门与学校、家庭及相关部门建立了更为紧密的联系,共同构筑起一张反应灵敏、干预及时、保护有力的青少年法治防护网,赢得了师生和家长的高度赞誉。
从“亮相台”前的初识,到“悄悄话信箱”里的信任,再到“心理疏导室”中的陪伴,“金凤姐姐”用女性特有的温柔与专业,化身校园里的“护苗人”,一点点织密青少年法治防护网。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细化“金凤姐姐”志愿服务队的职能职责,丰富法治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形式,加强与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的协作,汇聚更多社会力量,共同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健康、阳光的成长环境,让“金凤姐姐”成为全县青少年可信赖、可依靠的温暖力量,为平安校园、法治天柱建设贡献政法巾帼智慧。
供稿: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