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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泾阳法院走进城区第八小学开展普法宣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法治阳光,点亮童年
    ——陕西泾阳法院走进城区第八小学开展普法宣传
 
    山东法制传媒网:(惠婧华)为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平安和谐校园环境,10月21日,陕西泾阳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城区第八小学法治副校长刘晓红,为该校学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课堂上,刘晓红法官褪去在法庭时的严肃形象,以亲切幽默的“刘老师”身份,结合小学生认知特点,摒弃枯燥法条宣讲,通过贴近生活的典型案例与趣味小故事切入,围绕“同学起不友好外号怎么办”“网上遇陌生人要求见面如何应对”“打闹与校园欺凌的界限在哪”等实际问题,用浅显的语言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核心内容。
 
    她还通过情景假设、互动问答,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的“守护作用”,同时融入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防范校园欺凌等知识,教育孩子们既要遵纪守法,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拒绝不法侵害,争做文明友善好少年。现场学生专注投入、踊跃发言,课堂氛围热烈。
 
    “这堂课太有用了!以后遇到问题,我知道可以找老师、找警察,还能找法律帮忙。”课后,一名五年级学生兴奋地分享收获。该校刘老师高度评价此次活动:“这堂普法课就像‘及时雨’,把法治种子播进了孩子心里。这种专业又生动的形式,极大激发了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热情,为学校法治校园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泾阳法院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定期开展校园普法活动,推动法治精神在校园生根发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陕西泾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