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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叶春苗 王利)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8月15日,在第三个“8・15全国生态日”当天,河南省新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新郑市古枣树司法保护基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对古枣树这一珍贵生态与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让司法护绿的理念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单等资料,通过现场宣讲、以案释法等形式,向群众详细讲解古枣树保护的重要性,普及古枣树保护的相关规定,深入剖析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号召大家积极投身古枣树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共同守护这片古枣林的蓬勃生机与盎然活力。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不仅有效增强了公众对古枣树这一珍贵生态与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也让大家对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将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参与到保护行动中来,用实际行动为古枣树保护贡献力量。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新郑法院作为古枣树司法保护的重要力量,将持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不断发挥生态司法示范引领和协同辐射作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案例筑牢法治防线,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司法动能,以法治之力守护古枣常青、山河无恙。(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