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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普法宣传——让法治种子在基层生根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贺鑫)为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近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来到敦化大石头林业局鱼亮子林场,把巡回审判搬进案发地,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给违法者和旁听群众送上生动的法治课。
 
    2024年9月,被告人张某某在大石头林业局鱼亮子林场自家承包的红松果林内,驾驶拖拉机运输松塔时,因前方树木阻碍车辆通行,驾驶拖拉机撞毁红松1棵、油锯伐放林木11棵。经鉴定,涉案林木12株权属为国有,其中包括3棵红松,天然红松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树种。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犯罪情节较轻,主动投案,有悔罪表现,并结合社会调查报告,对其判处缓刑。
 
    庭审结束后,为增强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官向旁听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呼吁群众提升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保护野生植物。
 
    “巡回审判+普法宣传”,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过程,用身边鲜活的案例为群众划定“红色界限”。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巡回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走进千家万户,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为守护生物多样性宝库、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