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争赔偿”到“当场付”
--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巡回审判成功调解财产损害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晨)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于6月5日正式启动“巡回审判月”活动,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零距离化解矛盾纠纷。活动首日,法官通过现场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管道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赢得当事人和群众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漏水引发邻里纠纷
原告何某与被告董某系同单元上下楼邻居。2023年冬季,董某家中暖气管道破裂漏水,导致何某房屋墙面、家具受损。双方多次协商赔偿未果,何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维修费用5000元。考虑到该案涉及常见邻里矛盾,且具有普法教育意义,法院将其列为巡回审判月“第一案”,在大石头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
巡回审判:现场勘验促调解
庭审当日,承办法官于法官前往事发小区,仔细勘查漏水现场,听取双方陈述,发现争议焦点在于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为高效化解矛盾,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面对面释法”方式:一方面向董某释明《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及侵权责任的规定,指出其作为管道使用者负有维护义务;另一方面引导何某理性评估损失,提供维修票据佐证。
圆满化解:当庭履行促和谐
经法官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董某当场支付何某赔偿款5000元,并承诺对管道进行全面检修。
“没想到法院能把案子开到小区里,还这么快解决了问题!”董某在履行协议后感慨道。旁听居民也纷纷点赞:“这种形式既方便群众,又给我们上了一堂法治课。”
延伸服务:普法宣传润民心
庭后,法官向村民们详细解释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强调邻里之间应当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相处。村民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不仅了解了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明白了在日常生活中要依法行事、相互包容,避免因一时冲动引发矛盾冲突。
此次调解成功为巡回审判月活动打响“头炮”,彰显了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下一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深化“枫桥经验”实践,通过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举措,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更接地气。(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