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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联合开展“法在身边”普法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典”入心间
    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联动多方力量开展“法在身边”普法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施志权)“原来高空抛物要负这么大责任!这案例情景模拟比上法治课记得牢多了!”
 
    “以前总觉得民法典离我们很远,听了法官们用噪声扰民、邻里漏水这些身边事讲解才知道,它时刻保护着我们的利益。”
 
    “典”在心间普法活动
 
    为推动民法典从“纸面”真正走进群众“心间”,近日,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携手天桥岭镇人民政府、吉林长白山森工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汪清县司法局、汪清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在天桥岭文体中心广场联合举办了“法在身边”普法宣传活动,打造“多方联动、精准滴灌、线上线下融合”的普法新格局。
 
    活动当日,各方参加人员组成了“民法典宣讲团”,精准聚焦婚姻家庭、继承、合同、侵权责任等民生热点,结合典型案例将“离婚冷静期”“共同债务认定”“高空抛物责任”等晦涩的法条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指南”,以图文并茂与情景化案例解析相结合的形式,将民法典的条文精髓和典型案例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
 
    在互动答疑区,家住某小区的王先生挤到展板前急切询问:“楼上漏水把我家吊顶泡坏了,物业说他们没责任,这种情况到底该找谁赔?”
 
    法院法官为群众解答:“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若因楼上住户装修不当导致漏水,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属于公共管道问题且物业未尽维护义务,可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您需要先查找清楚漏水原因,保留好维修发票作为损失凭证。”边说边展示手机里的电子取证教程,围观群众纷纷拍照记录。
 
    “民法典第1184条明确财产损失按市场价折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咱们镇上的‘法官服务站’申请调解。”
 
    “这些平常事儿原来都有法律管着呐,以后可得多学学法了。”
 
    法官点头说:“民法典就像咱老百姓的生活指南,从出生到养老全都包喽,因此,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法智同行联席座谈
 
    普法宣讲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后,来自法院、企业、公安等单位代表齐聚一堂,围绕基层法治建设和综合治理热点,开展了“法智同行”专题座谈会。
 
    法院代表:“宣传期间,我们组织了专业法官宣讲团队,努力走遍辖区每个角落,深入林场、学校、企业等开展沉浸式法治讲座。但是,在部分偏远地区覆盖不足,云端普法互动待加强,后续将通过流动普法、巡回审判、乡村说法等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
 
    企业代表:“我们已将民法典学习系统性纳入企业培训体系,以此提升职工的道德水平和法律素养,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学习激励机制并推动长效化实施,依托多元协同共享平台,增强良性互动。”
 
    公安代表:“民法典意义重大,普法工作任重道远。我们依托日常执法办案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督导等加强协作,真正实现普法联动常态化。”
 
    随后,各单位代表就构建大普法协同机制展开充分讨论,今后,将依托联动平台重点打造智能普法资源库,实现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的有机整合,同步推进“普法+创新”基层综合治理,让法治精神真正浸润百姓生活。
 
    此次“法在身边”联合宣讲系列活动,从“被动听”到“主动学”,从“法庭内”延伸到“生活中”,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坚持以趣味为桥、创新为帆,让民法典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成为广大民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推动普法工作驶入知行合一的快车道,让法治信仰的种子在润物无声中生根发芽。(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