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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典”亮企业新征程,共筑法治营商环境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水平,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纪晓丽法官走进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一场“民法典进企业”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对民法典的深入解读,为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力量,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活动伊始,纪晓丽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丰富详实的案例,围绕民法典中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等内容展开讲解。在合同编部分,重点剖析了合同订立的形式与注意事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结合企业日常签订的各类合同,详细阐述了如何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纠纷,列举了因交货时间、质量标准约定不明导致的商业诉讼案例,让企业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合同严谨性的重要性。
 
    物权编的讲解聚焦于企业不动产、动产的物权保护,强调企业在购置、使用和处分资产时,要依据民法典确保自身物权的合法性与安全性,防止物权争议对企业经营造成阻碍。在侵权责任编方面,分析了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侵权风险,如产品质量侵权、环境污染侵权等,提醒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社会责任,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企业负责人在活动结束后表示:“这次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太有意义了!通过学习,我们对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今后在签订合同、处理业务时一定会更加谨慎,严格依法办事。同时,也让我们员工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希望以后能多举办这样的活动。”
 
    此次“民法典进企业”活动,不仅增强了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法律意识,也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未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深入更多企业开展普法活动,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护航法典”,推动地区经济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