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米良川)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在充分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不仅帮助被执行人解困,还让双方当事人多年来的深厚情谊得以重续。
2025年2月,申请执行人刘某气愤地来到法院,抱怨道“几十年的交情,竟因为这点钱一次次的来法院!”经了解后得知,双方当事人经法院依法调解后,被执行人陈某一直未按约定偿还欠款,刘某无奈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传唤被执行人陈某。经调查,陈某为当地商贩,经营土特产生意,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由于货物积压导致资金周转存在问题,暂时无法履行申请人刘某的欠款,自己也很内疚。经执行法官进一步了解得知,陈某名下的土特产店口碑颇佳,每日都有稳定的买卖收入,若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拍卖该店,虽然可以偿还刘某欠款,却会让陈某失去唯一收入来源,面临破产的困境。
执行法官将情况告知刘某后,刘某顾念与陈某多年的交情,对强制执行陈某房产店铺的想法产生了动摇。执行法官在取得申请人同意后,决定采用“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暂不对陈某名下店铺进行司法拍卖,允许其继续经营,经营所得优先用于偿还欠款,这一方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两个月后在执行法官的持续监督和双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下,陈某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曾经因债务问题而产生嫌隙的双方当事人也重归于好,执行法官的做法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
在今后的工作中,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