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涛)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来到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一件民事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称赞。
此次案件的当事人是一名脑血栓患者,因疾病缠身,难以走出家门。在这起离婚案件的送达过程中,法官发现被告基本无法正常行走,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决定将开庭地点设立在被告家中。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细致梳理案情,注重“情、理、法”相融,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耐心地沟通,对案件进行当庭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我这腿脚不好,出行很不方便!谢谢法官为我这个事辛苦跑一趟!”庭审结束后,贾某紧紧握住法官的手,眼眶泛红感谢道。这场“入户”庭审,不仅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法院始终坚持把“如我在诉”理念落到实处,把群众需求放在首位,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行动传递法治温暖,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