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家庭日
陕西泾阳法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进社区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薛静 张小宝)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亲情维系、道德养成、价值观念形成的平台纽带。2024年5月15日是第31个国际家庭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5月15日,陕西省泾阳法院走进泾干街办东街社区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泾阳法院民庭法官助理王金梅从《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背景引入,围绕家庭教育的主体、内容、要求、方法、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以案释法”,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形态及错误的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增强“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引导家长“依法带娃”。
宣讲结束后,王金梅与现场群众进行互动,她结合自身丰富的家事审判经验从民法典、婚姻家庭处理、抚养权的判定和变更、未成年子女教育引导等各个方面为与会家长进行了答疑解惑。同时,还从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等方面进行了警示教育,希望通过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有爱的成长环境。
下一步,泾阳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引导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陕西省泾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