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艳杰)“太感谢你了,是这次上门调解,让我妈打开了心结,心情也好起来了……”一通来自被告侯某女儿的电话,打到了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近日,孤山子法庭调解员成功上门化解了一件因借款引发的纠纷。
案情回顾:
王某于2022年4月20日将4万元借给同村的曲某与侯某(二人是同居十多年的情侣),当时约定利息为月息1分,二人于2024年2月1日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但曲某于2024年3月8日突发疾病去世,王某遂到曲某家向侯某及曲某的儿子进行催要,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王某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调解员了解了基本案情,发现这不仅是一件民间借贷案件,还涉及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法律关系。考虑到二被告之间是相处十多年的“一家人”,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调解员决定上门调解。
在王某的带领下,调解员来到了曲某的家里,一进屋,就看见侯某正在整理东西,曲某的儿子曲某伟则坐在炕沿边抽着烟。得知调解员的来意后,侯某连忙停下手里的动作,一边嘟囔着:“这钱是我和老曲一起借的,当时我们借钱养猪了,赶上这两年猪行情不好,钱都赔了,我伺候老曲这么多年,又帮他儿子带孩子,现在老头刚死,他儿子就撵我搬家,还让我自己还这笔钱,这也太让人寒心了吧……”说着说着侯某眼泪就出来了。曲某伟吸了一口烟,低声说道“这钱是我爸和你借的,我爸没了,现在法律不是规定父债子不偿嘛,也不能由我还钱吧……”
听着两人的争辩,调解员发现了问题出在儿子曲某伟身上,于是将其带到外边院子,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告知他作为债务人曲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义务在其父亲遗产(所处的房屋)范围内偿还该借款。曲某伟了解后,只是低头抽烟,也不做回答,于是调解员语重心长的说道:“人心都是肉长的,侯某和你爸相濡以沫这么些年,对你家孩子也是视如己出,你们虽然法律上不是一家人,但是从情感上,你们早就是一家人了,真的为这三两万块钱闹到对簿公堂,伤了这么多年的感情吗……”
曲某伟扔下手里的烟头冲进屋里,快步走到侯某的身边,愧疚地说“姨,是我错了,我愿意替我爸和你一起还钱,我们还是一家人……”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侯某与曲某伟分别偿还该笔借款的一半。
司法为民,绝对不是喊口号,是让每个法律人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多倾听群众心声,积极回应群众需求,通过上门调解化纷止争,真正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确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吉林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