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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起纠纷 高效调解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刚)春节假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刘某因资金周转问题,与某银行签订《个人经营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2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刘某每月需要按时偿还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刘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经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刘某取得联系,在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案并不复杂,关键因素是被告刘某,近期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开,对于银行工作人员的催要,刘某本人也非常着急。承办法官向刘某耐心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告诫其自动履行还款义务,讲明拖欠借款时间越长,日后所要负担的利息就会越多,经济负担也就会越大。刘某表示希望能与银行沟通,给予一定宽限,待资金筹集后第一时间进行还款。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安排了开庭审理该案,同时继续推进调解工作。
 
  调解结果
 
  庭审中,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被告刘某释明拒不偿还金融借款的利害关系及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刘某表示愿意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并当庭履行部分欠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给予刘某一部分时间上的宽限,刘某在偿还逾期利息后,继续履行合同按期还款。至此双方纠纷被妥善解决。
 
  调解结案的方式快速高效,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实现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今后,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辖区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