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雪君)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
原告康某与被告吉林省蛟河市某村委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于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康某为被告吉林省蛟河市某村委会安装村委会办公大厅的地热工程,工程结束后,吉林省蛟河市某村委会拖欠康某工程款17700元并出具欠据一枚,双方口头约定一个月内还清,到期后康某多次催要,但被告吉林省蛟河市某村委会均以种种理由拒不给付。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经主持调解,该被告村委会偿还康某工程款本金17700元及利息977元,共计18677元。至此,该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