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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绿色清明 弘扬社会新风 吉林汪清林区法院文明祭扫倡议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暮春时节,清明将至!清明节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慎终追远的传统节日,同时,也是森林火灾易发时期。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弘扬优良传统文化,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林区祭扫氛围,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向广大干警、居民发出倡议:
 
  绿色祭扫移风易俗
 
  树立环保意识,营造绿色清明。告别祭祀陋习,不在道路两侧、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和楼道等地焚烧冥纸、抛洒祭品,自觉抵制焚烧冥币、锡箔元宝、不易降解绢花等祭祀用品,倡导鲜花祭扫、无烟祭扫,保护生态环境,形成绿色环保祭扫新风尚。
 
  遵纪守法安全祭祀
 
  自觉遵守规定,维护秩序安全。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尽量错峰祭扫,避免人流车流拥堵。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使用明火、乱扔烟头等违规祭扫用火行为,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
 
  弘扬传统树立新风
 
  传承优良传统,弘扬时代新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提倡老人在世多孝敬,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积极倡导敬献鲜花、网络祭奠、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现代方式来缅怀祭奠,弘扬文明新风,让传统节日回归清净与文明。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倡导以身作则,引领时代新风。广大法院干警要从自身做起、从自己的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安全祭扫的积极倡导者和模范实践者,争做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绿色文明祭扫的带头者,转观念、破旧俗、树新风,助力社会文明进步,用实际行动让清明更加清新文明!
 
  文明祭扫是培养文明新风的时代要求,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共同携手,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让我们的传统节日成为播撒文明、提升素质的窗口,让清明祭扫成为传承逝者优良家风和良好品德的良好载体。(作者: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