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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调撤4起异地案 成功化解矛盾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凤)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庭前电话沟通的方式,协助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无法出庭的当事人化解矛盾,四件买卖合同纠纷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极大限度便利当事人的同时,也让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以化解。
 
  基本案情:
 
  A公司分别与B、C、D、E公司签署了《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约定A公司向B、C、D、E公司销售药品。但A公司将上述药品以邮寄方式交付后,B公司欠付货款17060元、C公司欠付货款74435.6元、D公司欠付货款70135.4元、E公司欠付货款24275元,经A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A公司分别起诉B、C、D、E公司至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要求B、C、D、E公司给付剩余货款。
 
  由于B、C、D、E公司分别位于天津市、安徽省、辽宁省、江苏省,距离较远,又因疫情影响无法参与现场开庭。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多次与其进行电话沟通,并了解到B、C、D、E公司确实已收到药品,存在部分货款未支付的情况。随后,承办法官积极促成双方进行对账,时刻跟进对账进度,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明法理后,最终,A公司与B、C公司达成调解:B、C公司分别给付A公司剩余货款16543.85元、37139.96元。A公司与D、E公司达成和解并履行,A公司申请撤回对D、E公司的告诉。
 
  四件案件的调解与撤诉,顺利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在今后的工作中,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