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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人遭殴打 调解获赔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袁爽)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件身体伤害赔偿纠纷案,打人者徐某一次性赔付了佟某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化解了矛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1月27日晚,被申请人徐某等3人乘坐申请人佟某的出租车回家,到徐某家楼下时,徐某无任何缘由拒不下车,无奈佟某说其再不下车就报警了,徐某因为喝了酒情绪不稳定便对佟某大骂并且打了佟某的脸一巴掌,后佟某报警,徐某受到了行政处罚,派出所也多次让佟某去取了笔录。但由此给佟某造成的精神损失和误工费,徐某却拒绝赔付,遂诉至法院。
 
  立案庭法官在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此案事实清楚,附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标的较小,且双方同意调解,便采用了诉前调解的方式来处理该纠纷。立案庭法官找到徐某,徐某不承认其打了佟某,并且认为佟某要求的赔偿太多。法官对其耐心释明,有对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证,打人是铁打的事实,是经过其承认的。经过法官多次找到徐某和佟某协商,最后在立案法官耐心地说服引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徐某赔付佟某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并向佟某赔礼道歉,双方矛盾得到圆满化解。(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