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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有我 普法宣传在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哲明)2022年4月15日是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4月13日,通化县法院人民快大茂法庭庭长单霞带领优秀干警何晓屹来到东安社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知识讲座。讲座上,何晓屹从公共卫生安全概念讲起,针对现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通过生活中的小案例向社区居民讲解哪些行为可能违反了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为了充分调动大家的参与积极性,她“别开生面”以提问题的形式向大家深入讲解《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大家听的津津有味,现场氛围十分活跃。同时,她号召大家要努力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并向家人科普,引导群众外出要戴口罩,少聚集、讲卫生、勤通风、勤消毒,及时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做切断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的示范者、践行者。
 
  此次普法讲座不仅使社区居民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形势,更了解掌握了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为有效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夯实了基础。
 
  同日下午,通化县法院民事庭庭长李尧娟、副庭长赵喆以及书记员邹运来到通化县团结广场,向来往的群众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宣传资料,同时向群众讲解什么是国家安全,我们又该如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哪些行为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通过讲解帮助群众更深入的了解了什么是国家安全。
 
  此次普法活动选择人流量较多的广场,大大加强了宣传效果,不仅使广大群众增强了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激发了爱国情怀,加深了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和对非传统安全的认识,更使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4月14日,通化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姚博予、法官丁秀男以及书记员于洋深入团结社区,为社区工作人员带来一场生动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讲座。讲座中,主要向大家详细讲解国家安全内涵、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法律责任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和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国家安全稳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好国家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法官们讲得太好啦,接地气儿,我们都能听懂!保护国家安全应从我们每个人做起!”此次普法讲座受到社区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
 
  最后在社区工作区域向工作人员以及往来群众发放了有关宣传宣传资料。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与此同时,为扩大宣传广度,通化县法院在一楼立案大厅张贴国家安全海报和放置宣传资料,让来院的人民群众方便了解,加深“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有份”意识。并通过“两微一端”自媒体矩阵推出一期“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栏,壮大网络普法声势,形成全方位覆盖、全社会融入的宣传效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院力量。(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