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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欠款有困难,法官劝导分期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凤)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鸭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齐某是邻居关系。
 
  2016年7月,齐某向李某借款人民币20000元,齐某承诺一年之后还清,并约定每年每万元支付利息3600元。
 
  一年后,李某向齐某索要借款,不料齐某却声称没钱还款,且不久后齐某从原住址搬走。
 
  此后的五年间,李某从未间断向齐某索要借款,但是齐某却一拖再拖,始终没有将借款还给李某。最后,甚至连电话也不再借接听了。
 
  实在没有办法的李某来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齐某偿还所欠款项。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齐某,向其释法明理,批评其欠钱不还的不当行为,并告知其借钱不还的后果,劝导齐某正确面对欠款事宜,积极解决欠款事项。经过沟通和调解,双方的关系得到了缓和,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齐某自2022年3月起,每月25日前偿还李某借款500元,直至20000元全部履行完毕时止。如被告齐某有一次逾期,原告李某有就剩余款项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的权利。(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