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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从江:调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我们是专业的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世雪)2022年3月10日,在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的委派下, 从江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从江某银行到法院诉称,2021年1月28日,陆某某因酒店装修向其贷款三百万元,张某某、罗某某、潘某某为陆某某的该笔贷款提供抵押,后因陆某某未按期偿还尚欠的本息,现从江某银行要求陆某某承担还款责任,抵押人张某某、罗某某、潘某某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因该案案情简单,有调解的可能性,为了及时解决民事纠纷,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节约司法资源,在从江法院工作人员的释明下,从江某银行同意诉前调解该案。因该案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从江法院委派对金融纠纷案件更具有专业性的从江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调解此案。在从江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约定3月16日之前还清所有本息,并且双方当事人已向从江法院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该案完美结案。
 
  从江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构建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积极推进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畅通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渠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和金融需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达到诉源治理的目的而成立的调解组织,该组织于2021年10月15日挂牌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大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进一步增强从江县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力量,满足我县群众多元化的需求,特别是因调解成功不进入诉讼阶段、不收取诉讼费的做法,广受好评。(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