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京泽 徐萌)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运用微信调解了一起跨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2020年4月,谭某某在田某某处借款人民币2.8万元。借款到期后,田某某多次催要但谭某某均未给付,于是想将其诉至法院。但因田某某现在人在北京,受疫情影响无法回到柳河进行诉讼。田某某来电咨询法院工作人员后,听从诉前调解员的建议,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再利用微信进行调解。
考虑到疫情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在微信群聊中就借款问题与双方进行详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谭某某于2022年3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2.8万元,田某某自愿放弃剩余利息,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身在北京的原告田某某激动地说:“当下我们到法院参加庭审是几乎不可能的,幸亏法院想得周到!”被告谭某某也说:“这种开庭审理办法实在太好了,太方便了,特别是现在我们老百姓都不敢轻易出门,这样的办案模式真是实用。”
网上立案后,在当事人不方便出庭应诉的情况下,运用微信进行网上调解,让当事人享受“指尖上”的便利。疫情期间,利用生活中常用的社交软件审理案件,既确保了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有序运转,也方便了当事人,实现“你不来、我不去”、足不出户也能轻松解决纠纷。(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