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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群众巧调解 当庭履行止纷争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进平)2022年3月10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当庭履行完所有款项。
 
  简要案情
 
  2021年6月,被告罗某邀约原告何某为其房屋装修,双方口头约定地板、梯步、墙砖及卫生间装修单价,施工方式为包工包料。在装修过程中,因部分地砖存在空心情况导致双方发生争议,原告遂停止施工,被告另行找人施工。起诉前,原告曾通过社区调解等方式催收劳务费未果,故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
 
  巧解纠纷
 
  为查明案件事实,3月10日,承办法官司正波带领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前往现场实地勘验查看,并当场对案件进行调解。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头给当事人做工作,引导当事人遵照口头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来承担各自的责任。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后,双方均意识到各自存在的问题,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当庭履行完毕。该案的成功调解,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和执行压力,免去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盐津法院将继续深入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在办案过程中紧贴群众的心声,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助力“为民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牛寨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