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黄茂康)2022年3月7日,贵州省贞丰县司法局小屯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诉讼中因劳务费引起的矛盾纠纷。
2016年至2017年间,冷某邀约姚某到贵州省黔西南等地为其做钢筋工,后经双方结算劳务费,姚某经多次催要劳务费,冷某于2021年4月13日向姚某出具了欠条一份,2021年6月底付清。出具欠条后,冷某至今未向姚某付清。2022年1月29日,姚某向贞丰县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近日,贞丰县人民法院将起诉文书转到小屯司法所,委托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接到文书后,我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当事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调解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
通过了反复的沟通,疏导和交流,并从情、理、法的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当场握手言和,此次调解画上了圆满句号。
调解结束后,司法所与法庭就进一步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进行了探讨。将以“枫桥经验”为指引,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充分开展诉调对接等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以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起着重要作用,能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最大程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贵州省贞丰县司法局小屯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