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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善意执行促执行和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关平康)近日,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高效执行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颜某某与桦甸市某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处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诉至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颜某某按约定日期偿还其在2017年于该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处赊购的价值30564元的化肥款,并约定了逾期利息,但协议期满,颜某某未履行义务。该案被执行立案后,经查,颜某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且常年在外打工,具体地址无法确定。
 
  日前,该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处致电法院并提供颜某某回村线索,红石林区基层法院迅速组织干警前往该村控制颜某某。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向其释法明理,详细阐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并针对双方提出的疑虑都耐心解答,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颜某某偿还其所欠化肥款及利息总计40000元,余下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处自愿放弃。当天,颜某某向亲友筹借了40000元送至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案款交到了该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处的经营者手中。
 
  近年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坚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以“案结事好”让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原则,积极化解矛盾,创新执行举措,扎实有效的推进执行工作稳步前进,群众满意度逐年攀升。(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