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姜凤)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衣思法官当庭宣判了一起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
该案件系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2014年4月30日,姚某向某银行办理了贷记信用卡,并签订了贷记信用卡领用协议。
2014年9月5日,姚某在银行启用了该贷记信用卡。
2020年9月5日起,姚某该贷记信用卡出现逾期,且逾期之后不再还款,截至2021年12月12日,已拖欠贷记信用卡透支违约本息合计27884.16元。银行多次催要,姚某均未表示还款意愿,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银行将姚某诉至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要求姚某偿还全部欠款。
经审查,本案标的额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属于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了解案情后,衣思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等事项,引导当事人网上缴费,并及时联系被告,完成电子送达。庭审当日,当庭宣判:被告姚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所欠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28756.36元,并按照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给付利息及违约金至偿还完毕时止。并于庭后立即向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
随着 “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规范小额诉讼程序启动条件,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简化立案、送达、庭审等诉讼程序,以高质、便捷的审判方式,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