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晓雷 唐大伟)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执结一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多角度帮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温暖人心。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许某金于2014年7月14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许某金应交付王某一套房屋并协助王某完成该房屋日后的回迁手续。许某金于2015年7月21日死亡,王某因无法办理回迁房产权登记,遂将许某金之子许某诉至江源区法院,江源区法院判令许某协助王某完成回迁房产权登记。
2022年2月14日,王某申请江源区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经查找,未发现许某下落。于是,江源区法院执行局向江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
在过户过程中,江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国税局对王某是否具备过户条件提出疑问,过户程序无法向前推进。申请执行人向江源区法院说明情况后,江源区法院主动向江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国税局进行了沟通,答疑,并到八宝派出所帮助申请执行人调取了许某金死亡注销证明,最终王某过户手续办理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执行工作不仅仅是公平公正地行使司法权,更是通过法律途径切实实现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法院党员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司法情怀。(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