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王某与于某是朋友关系,因于某个人急需用钱,找到王某,因此王某分三次给共给于某转款 11万元,于某承诺用期 1年,2019年 5月 14日还清。借款期限已到,于某借故拒不还款,王某无奈,诉至靖宇县人民法院。
王某和于某虽然原来是好朋友,但双方因借贷纠纷关系僵化,矛盾升级。对此,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立即展开调解,从双方是好友关系方面,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方面,从社会稳定大局方面,多方面切入,劝导,悉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通过近一个小时的耐心工作,终于感动了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王某放弃了部分利息主张,允许于某分期给付借款。于某也主动负担了诉讼费、律师费。一起容易引起矛盾升级的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调解,终于得到妥善化解。(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