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贵州从江县“五举措”用活民族文化资源创新群众性双拥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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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从江县法院:执行前移,案结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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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克明)2022年3月2日,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本院诉前调解委员会联合办案,成功办结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9年5月,从江县教科局将从江县第一民族中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给贵州某建筑公司,贵州某建筑公司又将该面层铺设工程转包给重庆某体育器材公司,面层铺设工程款约170万元。施工过程中,贵州某建筑公司雇佣廖某某等22人从事木工、泥水工、面层支模工、钢筋工等工作,共产生劳务费400余万元。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从江县教科局向贵州某建筑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该公司向重庆某体育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后,以从江县教科局未拨付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2021年2月,重庆某体育器材公司将从江县教科局、贵州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经从江法院组织调解,三方达成调解协议。2022年1月,从江县教科局向贵州某建筑公司支付了170万元工程款,但贵州某建筑公司未支付给重庆某体育器材公司。重庆某体育器材公司申请执行。从江法院依职权冻结了贵州某建筑公司账户170万元。廖某某等22人听闻从江法院冻结了贵州某建筑公司账户后,将从江县教科局、贵州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追索劳动报酬。
 
  因案情复杂,且涉及农民工工资,从江法院执行局与该院诉前调解委员会法官商议后,决定联合办案。2022年3月2日,经组织四方代表协商,办案法官耐心地向重庆某体育器材公司释法明理,反复强调农民工工资有优先受偿权,如不分配部分案款给农民工,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冻结的17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在法官的耐心说理下,重庆某体育器材公司同意分配75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22位农民工也表示愿意息诉罢访。至此,在从江法院执行局与该院诉前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两案顺利办结。(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