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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为了当事人的笑容,春节执行不止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关平康)1月30日,除夕的前一天,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一大早便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尚某某的电话:“马法官,曲某某回家过年了,请你们快点来。”得知情况后,执行局的法官干警们立即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家中。
 
  据悉,2018年,曲某某驾驶与其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三轮摩托车将尚某某撞伤,致其九级伤残。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长期履行协议,由曲某某每年给付尚某某赔偿款2万元,但是曲某某在履行阶段一直不积极主动,每次都拖延至年末最后几天才给付赔偿。2022年新年将至,曲某某的赔偿款却没了音讯,尚某某遂至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尚某某车祸后身体一直在康复,工作收入有限,日常生活非常拮据,2022年农历新年又将至,为维护尚某某的合法权益,使其能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依法向曲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可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还曾多次电话联系曲某某尽快履行义务,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曲某某也一直不在家中。就在一筹莫展的时候,申请执行人的电话打来,发现了回到家中的曲某某,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干警们立即驱车赶往曲某某家中,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曲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希望法官给他几个小时的时间,他筹下钱后就马上给付本期赔偿款,并表示后续将按期履行。
 
  1月31日上午,除夕,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在收到钱款后第一时间通知尚某某前来法院领取赔偿款,当法官亲自将赔偿款交至尚某某手中时,尚某某脸上终于褪去愁容,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