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朱雪莲)近日,吉林省浑江区人民法院通沟人民法庭法官跨区域上门调解了一起房产继承纠纷案,当事人对承办法官上门开庭、心系群众的工作方式给予高度评价,并一再表示着感谢!该案是浑江区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开展的“可窥一斑”。
该案被继承人王某去世后,名下两处房产发生继承。王某的妻子李某要求依法继承上述房产,遂将其儿子及王某父亲、母亲诉至法院。考虑到此案涉及家事纠纷,采取调解的方式更容易维系亲情,社会效果更好,且新春佳节将近,此案宜尽快化解,让当事人安心过年。因王某父母不在本市居住,且王某父亲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通沟人民法庭法官决定上门开庭,面对面组织调解。
2022年1月24日上午9点,案件承办法官于瑞成带领团队工作人员驱车两个多小时赶到王某父母家中,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到来表示着感谢,均同意调解。调解过程中,于法官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解释其合法权益以及解答相关的疑问,还关切地对老人的病情进行询问,了解了一些老人的日常需求,给予了最为亲切的关怀和问候,在场当事人都为之动容,老人也一度落泪。经向老人释明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及调解的相关程序和法律后果后,老人均表示,“儿媳妇平时很孝顺,我们愿意放弃自己那份继承权”,原告李某也当场承诺,还会和以前一样,继续孝顺老人。该案成功调解。调解结束后,在场当事人不断地向于法官表示感谢,并表示对法庭体恤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调解的灵活办案方式十分满意。
“维护法律的同时,心中温情仍在。”该案承办法官主动上门为群众解决难题,极大地提升了涉诉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把司法的温度和“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今后,浑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部署要求,保持和创新更多、更优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升诉讼服务的效率与品质。(吉林省浑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