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雅楠 李忠臣)“礼之用,和为贵”,近年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充分畅通纠纷解决渠道,针对2021年以来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拖欠物业费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态势,在法院与物业公司及相关业主间,建立起案件诉前调解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快速流转。考虑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属于群体性纠纷,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在受理案件前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功能,对因拖欠物业费引发的纠纷,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顶着炎炎烈日,深入小区当面向业主调查情况,倾听了解业主想法,收集并汇总业主对物业公司提出的系列问题,形成对物业公司的评价信息,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网格员、物业公司的联系,做好普法及疏导工作,目前为止,已走访辖区内业主30余户,向物业公司反馈意见20余次,双方达成调解或主动履行共9户,充分发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对群体性纠纷化解的作用。
人性调解。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积极引导物业公司更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更好地尽到其对小区和业主的物业管理责任。并通过释法说理,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工作及业主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形成物业公司与业主的良性互动。指导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及其他政府部门沟通,正确行使正当权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仅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深层矛盾,也对剩余未缴费业主起到标杆作用,有效缓解了法院审判、执行环节的压力,节约了诉讼资源,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与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