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俐苹 李建胜 崔永麒)5月下旬正值春季田间管理农忙季节,田间地头,乡里村屯,不仅有忙碌的村民,也有在田间地头办案的法官们。长白县法院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时,为准确了解详情,法官走出法庭来到田间地头,向被害人详细核实。因该案涉及人数众多,其中大部分为农民,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又不耽误春耕生产,办案法官驱车赶往马鹿沟村,龙岗村,干沟子村等地,向他们一一核实情况。共走访被害人200余人,涉案金额达2400万元。
近年来,长白县法院不断深入学习“枫桥经验”,以“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调动积极因素,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司法重心下移,深入群众,主动提供服务,以便捷的司法服务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