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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林区中院督导组对辖区法院“三个规定”进行督导检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程程)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持续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法官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督导组于5月17日至5月20日对辖区基层法院开展了专项检查。
 
  中院督导组听取了各院执行“三个规定”工作情况,对各院1-4月“三个规定”记录情况进行查看,对连续4个月“零报告”单位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指导2021年监察绩效考核工作。
 
  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袁志伟强调,全体干警要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记录报告,让依规记录成为习惯,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各院要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评定绩效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完善长效机制,让干预过问案件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三个规定”在林区两级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