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丛旸)2021年4月19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收到了一个特殊的案件,王某诉某中心卫生院劳动争议一案,原告王某是一位残疾人。受案后民事审判庭的法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达成了电话调解的事宜,并第一时间组织了电话调解。
“没想到长时间困扰我的烦心事,一个电话就解决了”王某激动的在电话里和办案法官说了好几次感谢感谢,他说“这个电话帮助我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发工资及补偿金5万余元,案件受理费也由对方负责,感谢法官,感谢您!”
民事审判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始终把当事人的权利放在第一位,司法为民,就是要让当事人双方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案件调解后,民事送达正赶上卫生院接种疫苗最繁忙的时期,民事审判庭办案法官立即决定去当地送达,便利当事人,免除了白衣天使的奔波苦。
民事庭法官以身践行,以当事人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抚摸到司法的温度,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