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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林区法院;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司法拘留促执结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宋云鹏)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通过司法拘留震慑“老赖”,顺利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
 
  2019年6月,袁某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50000元,约定一个月后归还,借款期限到期后,袁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归还借款,张某无奈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袁某依然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被迫于2021年4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与袁某沟通,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袁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一拖再拖。鉴于被执行人袁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态度,经讨论并经院长批准,决定对被执行人袁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执行措施。袁某在法警为其带上手铐那一刻,终于意识到错误,立刻端正态度,并为其不正当行为向申请执行人和法官道歉,在半小时内筹齐欠款,一次性兑现给申请执行人张某,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司法强制措施,在执行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了法律权威,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