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陶铸民)3月29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山城法庭工作人员驱车来到山城镇西花园村,为老人高某送去大米和电视机。
原来,老大爷高某已经年近90岁高龄,膝下原有五个子女,其中四个子女因各种缘故已经去世,现只有一个小儿子常年务工在外,与老人联系较少,父子关系比较紧张。高某于3月26日孤身一人来到山城法庭,要求法院追讨回其在小儿子手中的养老钱。
法庭干警在仔细了解情况后,发现高某现在一个人处于独居状态,因年事已高,腿脚不便,生活上比较窘迫,就连家中唯一的电视机也在不久前损坏了,更是缺少了精神寄托。为了帮助老人能够更好地生活,法庭及时与老人的小儿子取得了联系,其表示愿意配合法庭做好高某的养老钱安排事宜,大家又自行给老人筹措了大米和电视机,以帮助老人解决燃眉之急。
在老人家中,大家帮助老人装上了电视机,并向老人保证一定公正、高效地处理好老人的案件,让老人老有所养、心有所安。
临别时,老人激动地拉着干警的手,久久不愿松开,感谢大家对他的帮助。
化解纠纷是法院干警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关注弱势群体更是共产党员、法院干警的天然使命。历年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努力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多次组织干警通过普法宣传、慰问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等多种形式开展便民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真正做到司法服务要到位,社会责任更不能缺位。(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