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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岳普湖县法院真情感召 顺利执结一起拒缴罚金“骨头”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黄晓东 许怡倩)近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顺利执结一宗危险驾驶罪拒缴罚金的“骨头”案,被执行人托某的弟弟如某主动帮助其缴纳罚金,一起陷入僵局的拒缴罚金“骨头”案,在执行干警的文明执行和真情感召下顺利执结。
 
  据悉,2019年某日夜间23时16分许,被告人托某酒后驾车与一辆正在行驶中的车辆相撞,造成对方车内人员轻伤。该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岳普湖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托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生效后,托某一直未履行罚金支付义务。该院刑事审判庭将案件移交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托某故意以拒接执行干警电话、玩失踪的方式逃避执行,经该院执行干警多次实地调查,终于在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下找到托某,其以自己是贫困户,无经济来源为由,拒绝支付罚金。经网络查控和外围调查,发现托某确无可执行财产,家庭日常开支和孩子上学费用均靠其妻子打零工解决,案件陷入僵局。为顺利执结此案,执行干警前后5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村进行实地走访,在听说被执行人托某的弟弟如某是种植大户,家庭经济收入可观后,执行干警以此为突破口,多次前往托某弟弟家中,从手足亲情的角度入手,对其弟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最终,如某念及手足亲情,主动为哥哥托某支付了10000元的罚金,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岳普湖县法院执行局加大罚金案件执行力度,截至目前,已顺利执结罚金案件130余件。对已经刑满释放主动要求缴纳罚金的被执行人,暂缓执行举措,给他们诚信履行的空间,对他们的做法表示赞扬,鼓励他们重拾生活信心,回归正途。对拒不履行罚金支付义务的“老赖”,通过强制执行、借助外力、真情感召等多种方式,穷尽执行措施将罚金执行到位,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权威,为社会诚信保驾护航。(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