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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借钱为友救急 这一借就是12年?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高彦辰)在生活中朋友之间借钱本是常事,可一旦对方不守信用或恶意赖账的话,再好的朋友也有可能反目成仇。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杨某本是朋友关系,2008年,杨某以给家人治病为由向王某借款20万元,由于双方是多年好友,所以并未约定还款期限,只出具了一份借条。12年过去了,期间王某多次找到杨某要回欠款,杨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王某起诉时,杨某仍未偿还借款。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清偿全部欠款。
 
  法院认为,杨某向王某借款20万元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杨某应当履行还款责任,对于王某要求杨某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依照相关法律,最后判决杨某立即偿还王某借款20万元,并承担自起诉之日起至全部欠款清偿完毕时的利息。
 
  小编想说:借钱需谨慎,不论是亲戚还是最好的朋友,在借钱时候,一定要让对方写好借据和收条,保存好转账记录或者取款记录,依照法律维护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因为金钱失去了朋友,失去了相互间最宝贵的信任。(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